如果选B,1.公司要举证学历跟能力及工作业绩的关系(必要关系),以及,2.要举证为何两年才能发现(延伸开来,如果100年以后,如果彭先生还在,是不是还要追诉?),以及,3.为何以这样的学历能允许工作两年?(言外之意,能通过试用期,并且工作这么久,说明其学历并未影响业绩);4.以及,要举证当时有对学历的明确要求;同时,5. 说的都有一定道理,在入职的时候如果有在合同上说明,只是有极小的可能判公司不用赔偿(出现模糊的地带,法律一般倾向于劳动者)。
如果选B,1.公司要举证学历跟能力及工作业绩的关系(必要关系),以及,2.要举证为何两年才能发现(延伸开来,如果100年以后,如果彭先生还在,是不是还要追诉?),以及,3.为何以这样的学历能允许工作两年?(言外之意,能通过试用期,并且工作这么久,说明其学历并未影响业绩);4.以及,要举证当时有对学历的明确要求;同时,5. 说的都有一定道理,在入职的时候如果有在合同上说明,只是有极小的可能判公司不用赔偿(出现模糊的地带,法律一般倾向于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