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晚上不服务女性这个事情,想必大家也已经批判得差不多了,争议也就在“究竟是实际政策制定的实用主义(保护)”还是“理论上的平等”(权益)上打转,这事儿很容易就去到哲学层面没有结果。
我给大家一个新思路:滴滴它几乎是国内打车市场上的接近垄断企业;它实在太大了。
所以就会出现这么两个情况:第一,它的政策制定,必然是“懒”的。因为人们不太可能用脚投票,大多数人车还是要打(虽然不一定坐顺风车),所以滴滴多半会站在一个简单的、规避风险的角度去一刀切,而不是去想更多站在某部分顾客层面的角度去考虑。
第二,正是因为太大了,它制定的政策,难以避免地上升到社会意义层面。但这又和它自己作为商业公司的规律相悖。
我开个lo裙店只服务小仙女,这叫目标客层,我爱卖谁卖谁、谁给我赚钱我卖谁,这跟歧视小仙男没太大关系。
但是打车这种,已经属于公共服务了。公共服务,是不能也不该驱利的。只有在公共服务的层面,我才会讲说歧视啊、不公啊、安全啊之类。
更深层的问题就在于,gig-economy 提供的产品,正在大幅度向公共服务进发。远有fb、近有微博,线上卖货线下ofo,这些都是现有的社会治理系统接触不到的。
我一个卖流量的fb,我管他假新闻干啥假新闻又不是我发的?但是,假新闻的影响确实通过技术手段产生了,谁来承担后果?现在也拎不清。
从大了说,这也是技术-社会问题。技术的社会服务和支持系统和技术的能力错位了。
滴滴这事儿,让我想起了亚特兰大今年早些时候,因为骑共享 scooter(滑板车)的事故太多,一刀切把晚上9点到凌晨5点的 scooter 服务给禁了。(当然,虽然事故死的都是男的,也没有只禁男性
)
因为亚城有四家 scooter 竞争,所以事故发生之后,是市政站出来规划的。
如果,假如,整个亚城只有一家 scooter,做得特别大特别火,然后一个夏天给你闹四个命案,舆论会针对谁、又会怎样发酵?
值得好好想想。
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