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香卖履,这个典故出自曹操《遗令》。
原文:“吾婢妾与伎人皆勤苦,使著铜雀台,善待之。于台堂上安六尺床施繐帐,朝晡上脯备之属,月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辄向帐中作伎乐。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就是曹操临死前,安排了一下自己的女人们。后人以此比喻临死不忘妻妾的那份感情。但我读到这段确是觉得这些女人还悲哀的。
这份遗嘱中交代,女人们可以继续住在铜雀台,但初一十五要对着曹操的灵位跳舞表演。一些香料可以分给她们,不必都用于祭祀。若她们有时间,也可以学者做鞋去卖。这些说明什么呢,一是曹操死了也不放手,不给这些女人自由。二是不给这些女人交养老保险,不能安稳领一份工资,还要去做鞋出售(此处想起了某人)。三是香料问题,虽是名贵,也是有限的,女子们自己房间用用就好。但曹操也深知,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后宫也是如此。他死后,这些女人的命运大多凄凉。平淡一些的安排,未必不是好事。
唐代罗隐《邺城》诗:“英雄亦到分香处,能共常人较几多。”
传苏轼《孔北海赞(并叙)》中有句:操以病亡,子孙满前而咿嘤涕泣,留连妾妇,分香卖履,区处衣物,平生奸伪,死见真性。世以成败论人物,故操得在英雄之列。而公见谓才疏意广,岂不悲哉!
乐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