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卖刀,遇到地痞流氓"没毛大虫"牛二。争执之下,导致牛二死亡。根据现场监控及目击证人,杨志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有斗殴或故意杀人的性质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现场监控(后部分):
牛二道:“我要你这口刀。”杨志道:“俺不与你。”牛二道:“你好男子,剁我一刀。”杨志大怒,把牛二推了一跤。牛二爬将起来,钻入杨志怀里。杨志叫道:“街坊邻舍都是证见。杨志无盘缠,自卖这口刀。这个泼皮强夺洒家的刀,又把俺打。”街坊人都怕这牛二,谁敢向前来劝。牛二喝道:“你说我打你,便打杀直甚么!”口里说,一面挥起右手,一拳打来。杨志霍地躲过,拿着刀抢入来,一时性起,望牛二颡根上搠个着,扑地倒了。杨志赶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连搠了两刀,血流满地,死在地上。
二、自首情节
杨志叫道:“洒家杀死这个泼皮,怎肯连累你们!泼皮既已死了,你们都来同洒家去官府府里出首。”坊隅众人慌忙拢来,随同杨志,径投开封府出首。
三、当庭调查
杨志告道:“小人原是殿司制使,为因失陷花石纲,削去本身职役,无不盘缠,将这口刀在街货卖。不期被个泼皮破落户牛二,强夺小人的刀,又用拳打小人,因此一时性起,将那人杀死。众邻舍都是证见。”众人亦替杨志告说,分诉了一回。
四、判决结果
且说杨志押到死囚牢里,众多押牢禁子、节级见说杨志杀死没毛大虫牛二,都可怜他是个好男子,不来问他要钱,又好生看觑他。天汉州桥下众人,为是杨志除了街上害人之物,都敛些盘缠,凑些银两,来与他送饭,上下又替他使用。推司也觑他是个首身的好汉,又与东京街上除了一害,牛二家又没苦主,把款状都改得轻了。三推六问,却招做一时斗殴杀伤,误伤人命。待了六十日限满,当厅推司禀过府尹,将杨志带出厅前,除了长枷,断了二十脊杖,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那口宝刀,没官入库。
乐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