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对科场舞弊的处罚极其严厉,被杀的官员中以柏葰为级别最高。
这是咸丰八年顺天府乡试(秀才考举人),称戊午科场案。成绩公布后,群众们发现一位经常登台的京剧演员平龄竟然高中第七名,按照当时制度,演艺人士是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于是有纪检干部向皇帝写报告,建议成立专案组。在这个期间,本次乡试主考官柏葰由协办大学士升任文渊阁大学士,并任军机大臣。
经专案组查核,平龄是旗人,不是职业演员,只是票友,并已取得秀才身份,考试资格没问题。但同时发现他的试卷“朱墨不符”。墨卷即考生原始答卷,朱卷是为避免通过笔迹或符号辨识作弊,而由工作人员重新用红笔誊写的试卷。经调查,同考官邹石麟解释说,阅卷时以为平龄朱卷的错讹系抄录笔误。若是这个情况,考生应取消三次乡试资格,其同考官当处革职,主考官罚俸一年。专案组的调查逐步扩大,发现了有五十多份问题试卷。其中十多份比较严重,存在字句欠妥、应抬头而未抬头的,由同考官代为修正。
对于上述严重事件,主考官柏葰被停职。但很快专案组又查处其参与换卷舞弊。已捐官的罗鸿绎通过同乡兵部侍郎李鹤龄的关系,联系到同考官浦安、及柏葰的家人靳祥,疏通柏葰将其已被判落榜的试卷换入正榜,公布为第238名举人。柏葰为此收到罗鸿绎和浦安的几十两银子的贽礼。
在审讯中,浦安还举报了副主考程庭桂也为人请托,由其子程炳采在考场为他人传递纸条,并牵扯涉及官二代多人。
朝廷对此案件极为震动。靳祥死于狱中,罗鸿绎、李鹤龄、浦安、程炳采 判斩立决。对柏葰的处理,在端华、载垣、肃顺等人的建议下,咸丰帝没有引用“八议”制度,判柏葰斩立决,与其他四人皆在菜市口问斩。
此案前后共有91人受到处罚,其中斩决5人,瘐毙狱中2人,充军3人,先是加恩免死遣戍新疆后准捐输赎罪者7人,革职解任7人,降级调用16人,罚俸一年38人,另有13名考生或罚停会试或革去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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