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朱元璋认为南京离中原太远,不易控制;中原又民生凋弊。洪武二年九月,下诏选择在濠州西二十里山南陂上建中都中立府(这个逻辑很难理解,除了是重八的家乡),“命有司建置城池宫阙,如京师之制”。
中都营建由李善长统筹,洪武三年至六年,皇城及禁垣的城墙和基础建成,外城夯土筑成,未及包砖。即发生工匠抗争事件,虽然镇压,但也以"劳费"为由放弃建首都计划,停止营建其他宫殿,已开工未建成的继续施工,哩哩啦啦也到了洪武三十年。如八年改建皇陵(朱元璋父母的坟),二十六年修筑外城城门。有明一代,中都只作为政治意义上的陪都。
对于工匠抗争一段,《明史·薛祥传》载:
时造凤阳宫殿。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斗殿脊者。太师李善长奏诸工匠用厌镇法,帝将尽杀之。祥为分别交替不在工者,并铁石匠皆不预,活者千数。营谨身殿,有司列中匠为上匠,帝怒其罔,命弃市。祥在侧,争曰:“奏对不实,竟杀人,恐非法。”得旨用腐刑。祥复徐奏曰:“腐,废人矣,莫若杖而使工。”帝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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