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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陈曦律师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知识用人单位恶意中断工作…

大家好,我是陈曦律师,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知识,用人单位恶意中断工作年限的以下行为视为无效。如有问题,请联系我。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用人单位恶意中断工作年限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连续计算:
(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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