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曦律师,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知识,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吗?如有问题,请联系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二是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当初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就解除的;四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第一种情形没有经济补偿,后3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大家好我是陈曦律师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知识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解除…
大家好我是陈曦律师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知识关于劳动合同续签可以…
大家好,我是陈曦律师,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知识,关于劳动合同续签可以变更岗位吗。如有问题,请联系我。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诸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劳动合同应顺延的情形,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可以与员工续签也可以不与员工续签;若存在员工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则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向员工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属于企业的单方面意向,员工是否续签由员工自行决定。员工可能是接受企业提出的工作条件的,如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如果员工对企业所提出的续签意向不满意,则其可以再行与公司进行协商,直至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达成一致。
通过以上分析,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不能变更原工作岗位,除非经过员工的同意。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双方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没有达成一致,则从法律风险防范角度来看,建议企业应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