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假期间变动告知:
1、放假时间更改为2月13日上班,在休假期间,薪资正常发放,发放日期更改为2月13日。
2、根据粤人社明电〔2020〕13 号 的发文《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因此,2月1–12日休假的时间将使用2020年的年假抵除,减轻企业的负担。
请悉知,感谢理解!
春节放假期间变动告知:
1、放假时间更改为2月13日上班,在休假期间,薪资正常发放,发放日期更改为2月13日。
2、根据粤人社明电〔2020〕13 号 的发文《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因此,2月1–12日休假的时间将使用2020年的年假抵除,减轻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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