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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得,现实是她打了一年多官司…

不见得,现实是她打了一年多官司,凭借自己的条件和当年全国注目的舆论力量也无法和八个被告平等对抗,最终心累到主动提出调解。

这么长的链条和这么多的疑点,从唐昆雄冒领通知书并指导 “降分补录”,到贵州师范给并没有填写本校志愿的 “罗彩霞” 提供降 20 分录取的定向补录资格,再到伪造罗彩霞户口迁移证,只有王峥嵘一个人出来背锅,赔了区区 4.5 万元,入狱 4 年,而这个 4 年只有两年是因为这起案件所获的惩罚,另外两年是 “与原犯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 3 年实行数罪并罚”,2+3 还等于 4 了呢。

其它被告算是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调解请求,还满肚子委屈申明接收调解不代表承认责任,好像只是给原告一个台阶下而已。

用报道这个新闻的记者刘万永的话说就是:8被告中,除王佳俊未到庭、王峥嵘通过律师表示道歉外,无一表示悔意,且均强调在认定没有己方责任的前提下同意调解。如此调解,恶劣远甚于一次枉法裁判。

“邵东县一中:毕竟是我校教师张文迪向王峥嵘提供了罗彩霞的个人信息,所以接受调解。

贵州师范大学的律师称:“贵州师大是按照政策录取‘罗彩霞’的,在该事件中也被欺骗。事发后学校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让贵州师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依据,因为他们并未侵犯罗彩霞的任何民事权利。” 但该代理人表示贵州师大同意调解。

被告唐昆雄说,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帮 “罗彩霞” 领取通知书的,未收取王峥嵘一家任何好处,他愿意接受调解。贵州市教育局的律师同意在确认他们没有责任的情况下,对罗彩霞进行补偿。法官又询问了其他被告代理人,均表示同意调解。”

人民网还为这个发过一篇评论,说这个 “双赢” 的结局是可悲无奈的,我前几天搜的时候还能找到,现在好像看不到了。如今上网搜索罗彩霞案之后一些媒体的悲观评论,很多点进去也都已经是 404 了。而且尘埃落定之后不出两个月,罗彩霞在银行的信息又因为 “系统升级” 变回了王佳俊,还真是嘲讽力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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