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中,被辞退员工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他们的要求不会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本案例关键是要理清三方之间的关系。尽管派遣人员在A公司工作,但是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A公司无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管理是A公司负责,工资发放也是A公司,但他们与A公司并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实际上,派遣人员的劳资关系是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解除等事宜,因此,派遣人员应与派遣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补偿问题。用工单位与被派遣人无劳动关系,减少了劳动纠纷,降低了劳资摩擦的处理难度。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之间签订用工协议,规避了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对员工的经济补偿义务。
乐生活